投資證書申請資料包括:
1、投資證書申請單(按樣本);
2、個人護照復印件(如以個人名義注冊);母公司營業執照(領事認證版)或其
他等效文件驗證投資者的法律資格(如以公司名義注冊);
3、投資建議:(針對投資規模達到50,000億越盾以上(相等于2億222百萬美元)按I.2號樣本,如投資規模為50,000億越盾以下(相等于2億222百萬美元)按I.3號樣本)
4. 如下文件中的最近兩年財務報表或母公司的資金支持擔保;或保證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擔保;或投資者的財政能力擔保或投資者財政能力;
5. 與工業區開發商簽定的土地租賃協議或其他文件確認投資者有權使用場地、開展投資項目的權利;
6. 企業生產工藝說明:工藝名稱、工藝產地國、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技術參數、機械設備和總線技術的使用情況(如需要、按樣本)。
注:在7工作天內自獲得合法資料開始生效,海防市經濟管理委員會審批簽發投資證書給企業,如不行管委會會通知原因。
營業執照申請資料包括:(在計劃投資廳申辦)
(1).企業注冊申請單(按樣本);
(2)企業章程;
(3)公司的成員名單(按樣本);
(4)下列文件的有效副本:
a) 個人護照(如以個人名義注冊);
b) 投資證書,法人代表的有效護照,針對企業另提供相應的授權文件。
1、針對單一成員的責任有限公司
(1)企業注冊申請單(按樣本);
(2)企業章程;
(3)法人代表的名單(按樣本),法人代表個人護照的公證件。
(4)下列文件的有效副本:
a)個人護照(如以個人名義注冊);
b)投資證書。
注:在3工作天內自獲得合法資料開始生效,計劃投資廳審批簽發投資證書給企業,如未能獲得通過,計劃投資廳將會通知原因。